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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家发帖需要发布到商家展示区和销售区的补充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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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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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人提出的质疑,关于商家发帖的规定说明 v<mSd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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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网站规定商家要在销售区和商家展示区发帖的规定有些误解。 VL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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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解释一下。 >'jkL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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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商家发部的帖子,可以任意发布在各个板块,只要没有标明要销售。 xE!b)@>S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商家利用这个方法将鱼展示后,在私下与鱼友沟通,交易行为完全不受监控。最后鱼友受到伤害,连个证据都没有,也根本都无法来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A-f_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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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本就不是网购,而是属于“钓鱼”。 FRXaPod  
虽然,大多数的商家,都不会采用这样的方法来做生意,但是,网站无法判断,也没有能力来判断,哪些是商家和大家交流的帖子,那些是背后隐藏着销售目的的钓鱼帖。 s|X_: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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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了维护所有鱼友的切身利益,减少交易纠纷的隐患。网站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诚然,这个方式非常不人性化,也存在其不合理的一面。但是,非常环境下,只能采用非常措施。 #c~-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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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规范商家的发帖,也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有一个集中的地方,来了解商家的各个方面,所以,对于非销售性质的商家发帖,网站特别辟出了一个专区,就是商家展示区,也是用于商家进行交流的地方。 { _Y'%G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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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板块在开设以后,得到了大家的更多关注,从统计上来看,这个板块的访问量要远远高于百家争鸣板块。 /)<kG(Z  
所以,商家将交流的帖子发在这个区域,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即和大家直接面对面的产生了交流,也得到了更多的点击率,还在行为上协助网站对于不法商贩进行了打击。从行动上支持和维护诚信商家所遵循的制度,为了网站能够朝下一个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和人性化的管理与发展模式进行过渡。大家也都作做出了贡献。 .kJ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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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为了整个市场,整个兰寿网销售规范化,让商家在鱼友心中建立诚信形象的一项制度,我想各位更应该采取拥护和支持的态度才对。不应该有什么抵触情绪。 [ u ^/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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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网站的诚信商家多了,相信诚信商家的鱼友也就多了,大家的生意也就更容易做了。难道这不是一件好事情? XD80]@\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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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请大家理解和支持,网站的发展靠大家,而兰寿网的发展也会给广大商家带来更多的优质客源,广大鱼友,也可以在网站上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了解到更多的信息,得到更多的帮助,找到更多的诚信商家,淘到更多的美鱼!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woshiqqq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07-25
  支持一下,事情都是需要慢慢规范的
离线woshiqqq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8-07-25
忘记沙发了啊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7-25
支持领导的决定!
离线水绘园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7-25
支持! TI7)yxa=`  
从我做起,欢迎鱼友们对我的监督!    
离线chuhongming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7-2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好规矩的制定是网友和商家共同利益的代表,祝网站的发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支持版主的规定。
离线东晟渔场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7-25
該是如此..........    
离线散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7-25
引用第4楼水绘园于2008-07-25 13:14发表的  : ."m2/Ks7  
支持! [表情] g&30@D"  
从我做起,欢迎鱼友们对我的监督!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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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欢迎的还是假欢迎?意见提出来了,可别生气哦。 420cJ{;A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53639
离线lijiangxong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7-25
好啊~!顶一个~~!    
离线王晓阳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07-25
建议制作一个移动的窗口 +5Yf9  
EGYYSoB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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