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房蜂”的贴子里提到了兰寿网版主与商家身份的关系,并对于商家不适合出任版主做出了解释。 pWps-e
首先在此感谢,提议很有意义,正好借助这个贴子我也在说明一下让大家产生混淆的几个问题。 ;pb~Z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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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以鱼友交流为主,商家买卖为辅的金鱼社交网站,是不接受商家申请版主的,目的就是为的杜绝商家借助版主身份和权限自觉和不自觉的影响正常的公平销售秩序。 6!g3J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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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网站有规定,禁止在兰寿网备案的商家出任网站版主职务。 uzZ|w+3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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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了在兰寿网初创时期,为了网站发展投入了很多热情和心血的有销售行为的人延续了其版主身份之外,之后没有再审批过备案商家出任版主。 fylW)W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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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其他人而言,会认为,即便是网站初创阶段的版主,也还存在有“以权谋私”的可能,利用职权打压竞争对手,利用版主影响力获得更多信任。 ]$nJn+8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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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一同走过艰苦奋斗时期的这几位现在是商家身份的版主,也是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取得了其他管理版主的信任及我个人的信任,并可以保证他们不会使用不正当手段利用职权进行商家竞争。 4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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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网站还有一条规定就是,不禁止已经是版主的人,再进行备案进行某种适合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销售。 w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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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做了版主,后备案成为商家的,我们是允许的。 -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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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经过了网站管理团队的考验。 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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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但发现从事经商的版主的行为不再适合出任版主,管理网站的站务,网站也会取消其版主资格,成为单独纯粹的备案商家。 ]p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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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第二点 o?p) 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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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是有不少鱼友比较疑惑的,就是兰寿网所有鱼友会分会版块内,管理该版块的负责人也会看到他们头像下有“版主”字样。 `p#A2ApA
并顺理成章的认为,这些朋友也是兰寿网的版主,而这其中,不少人都是备案商家。 l*'jq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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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解释下 qg.[M*
所有负责分会版块日常管理的人,非兰寿网版主,而是分会版块管理人,负责每个分会的日常网上事务管理。 ! h&hPY1
其行使的职权是分会版块管理员。 *i%!j/QDAP
而网站因为程序所限,尚未独立出一个权限分级,在他们执行本分会版块的管理职责时,需要借用“版主权限”。 348B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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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管理员职责权限,仅限定在所处分会版块的管理。 NZeI qhj
1、不是网站版主 }(M<sEK~
2、禁止在非本分会版块进行任何站务处理,包括加分扣分缩贴删贴等日常事务。 ^5,ASU
2、不进入网站版主管理专区,不参与网站管理版主会议。 -+Q,xxu
3、其所言所行承担责任,代表当地分会,非兰寿网 '`[nt2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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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网站也会在程序上加以改进,免除掉大家的误会和混淆。 !k<+-L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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