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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兰寿网销售板块交流行为规范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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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5-23
— 本帖被 天山雪 执行加亮操作(2013-05-23) —
中国兰寿网销售板块交流行为规范准则
(2013.05.23)
D3yG@lIP3  
    为了规范兰寿网上的商业行为,更好的打造和谐金鱼网,促进诚信制度的早日完善。使网络销售、推广、交流更规范化,减少降低各类商业纠纷的发生,现推出兰寿网商业交流板块规范条例。
    即日起,凡在兰寿网商业销售板块内交流的用户,除需要遵守兰寿网行为规范及管理条例的各项条款外,还需要遵守以下各项条例制度。违规者,均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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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许可
1、备案制
凡在兰寿网上进行买卖行为的用户,均需要通过申请商业性质备案,通过审核后,方可以在规定区域内发布销售或展示交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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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案分类
备案分类包括,网店、小规模、商家、鱼场、公司(水族器材及相关产品)。申请时注明自身商业类型,网站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予以划分归类,并颁发相应的分类标示,以示其商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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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案期限
网站目前暂行一年制备案规则,自备案审核正式通过日起,1年为限,到期商业勋章自动取消。如需要再继续销售,需要在取消之日后,申请商业备案延期,在未通过之前,禁止发布任何销售及展示信息。发布则视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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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家头像
凡通过商业备案后的用户,通过之后均需在通过备案后即日起,使用个人近照作为个人头像图标,照片参考身份证大头照,禁止使用半身照、全身照或者面目不清的各类照片。禁止使用动画头像,以及在头像上增加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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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消备案
凡因各类违规事件,被取消备案资格的用户,禁止再发布任何形式的销售转让或隐含销售信息。包括网站发照片,通过站内信或QQ等聊天工具进行沟通买卖。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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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规黑牌
凡头像下有违规牌的商家,禁止发布任何销售、转让信息,包括直接销售和发帖后站内信及qq私下联系的。也包括在家鱼转让区及鱼蚤市场(个人二手鱼用物资)。
此规定限定范围,包括任何名称的黑色胸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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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备案过期
网站现在执行的备案制度,正常商业备案资格拥有证明,以头像下方的“备”字勋章为准,发放后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勋章自动收回,其身份即变更为备案过期状态。商家需要在备案过期后,如果希望继续保留备案资格,需要即刻向网站申请延期申请。如所有备案资料和上期相同,无需另行提交备案资料,只需要发送电子邮件至lanshounet@aliyun.com   标题注明用户名及延期申请,内容说明个人兰寿网的用户名和申请事项即可。等待网站审核后,如认为该商家上年度诚信指数合格达标,无遗留售后纠纷事件,就会再次审核通过,并颁发“备”字勋章,以恢复其正常备案状态。
备案过期30日后,仍然不申请延期的,网站则视为自动放弃备案,并授予“消”字勋章,以做为曾经备案过的标记。如再次申请备案,需要按照网站相关规定重新提交备案资料和相关备案费。
备案过期状态下,禁止在任何区域板块,包括销售区和非销售区的任何交流板块,都禁止再发布销售内容,以及隐含销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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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为规范
1、交流用语
文明交流,礼让为先。禁止在贴子中,以攻击性言辞与其他人进行公开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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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站内信
禁止通过兰寿网站内信侮辱谩骂攻击他人;禁止使用站内信推广销售网站禁止销售的商品;禁止通过群发形式发送广告推销任何商品;禁止使用站内信群发推广其他网站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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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诋毁他人
禁止恶意诋毁他人,捏造、歪曲事实,散播不实言论,引发鱼友间纷争。所有针对他人的发言均需要有确凿证据,否则则按无实据诋毁他人条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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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拉帮结派
禁止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对他人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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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站务管理
对斑竹日常站务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管理者投诉,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对斑竹进行人身攻击,以及谩骂、威胁、恐吓。凡有此者,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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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攻击网站
禁止臆测、捏造,并散播对中国兰寿网发展不利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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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交易中对金鱼故意伤害
禁止在任何交易中,因为任何理由,以伤害金鱼的健康或生命为前提,商定合约、协议和口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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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禁止对其他商家进行诋毁
禁止对其他销售的商家进行打压排挤,包括产品、人品、价格等所有相关问题。严禁同行相互诋毁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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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帖规范
1、禁止特殊符号
禁止在发布信息的标题中使用歧义的特殊符号,或者使用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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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公告字样
禁止在标题中使用“公告”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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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家发贴范围
备案商家发布信息,只允许在规定的板块内进行。无论是销售、展示还是交流贴,均需要按照此规定执行。(除以文字为主,图片为辅的经验交流贴除外,该类交流贴不受此规定限制)
A商家销售区
B商家展示区
C诚信一口价区
D鱼友心语区
注:凡带有金鱼照片或者联系方式的内容都需要发布在以上4个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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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贴分类
在发布销售帖时,选择贴子分类时,选择明码形式的,必须在贴子中注明价格,否则则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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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使用他人图片
禁止盗用、借用、使用他人图片销售自己的产品,或作为宣传展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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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销售实际图片使用原则
使用非实际销售鱼只图片发销售信息时,需要注明“照片仅做参考字样”,否则按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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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禁止冒用他人名称
禁止未经许可,冒用他人旗号销售自己产品。如经查实,一律严办。(包括鱼场名称、鱼店名称、养殖人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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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明产地
发布销售信息,商品为金鱼时一律须注明,金鱼产地。(例:福州产;苏州产;如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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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售后保障标注
所有销售的商品,凡是金鱼时,均需要注明售后保障级别。未注明售后保障级别的,均按照违规处理。(详细分级详见条款三,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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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注销售级别
所有销售的商品,凡是金鱼时,需要标注金鱼的销售等级。未注明的按照违规处理。
等级分为A、B、C、D、E
详细分级详见条款三,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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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注售后理赔级别
所有销售的商品,凡是金鱼时,需要标注金鱼交易一旦发生售后问题时,所承担的理赔级别,主要为运费的责任承担。未注明的按照违规处理。
详细分级详见条款三,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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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禁止在家鱼转让板块发帖
禁止正在商业性质备案期,以及违规被取消备案的商家,在个人转让板块内发布鱼的转让信息。凡非商家,但头像下曾经因作为违规商家挂着违规黑牌的用户,同样禁止在此版块中发布转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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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禁止在帖子中发布QQ群号
禁止备案商家在发帖及回帖的同时,使用图片或文字形式发布QQ群号码。备案商家发布qq群号码只能使用“帖子签名”的唯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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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禁止非寿网赞助商家发布非寿网销售网络地址
禁止非寿网赞助商家用文字和图形方式发布寿网之外的销售网址,包括淘宝店地址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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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禁同时发布重复商品
禁止商家同期同时将一件商品在多个板块发布,禁止同期同时在同个板块栏目中发布多个相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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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禁止在诚信一口价及拍卖板块发布超短时间销售贴
凡在诚信一口价及拍卖平台发布销售时间,无论是一口价还是自由竞拍,时间周期都不能少于24小时。一口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竞拍时间最长不能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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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禁止在诚信一口价及拍卖板块发布非活体金鱼商品
凡在诚信一口价及拍卖平台发布的产品,必须是活体金鱼,禁止发布器材、鱼药、饲料等非活体金鱼产品。
非活体类产品,一律发到器材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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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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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注售后保障
所有发布的金鱼类销售信息,都需要注明售后保障级别。
以A、B、C、D为标示的四个级别。超过售后保障时间死亡的,买家自行承担损失,商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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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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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售后保障:仅承担发货途中鱼的死亡,收到货开箱已经死亡的,由卖家承担损失。(取货时间以货站及机场货可以正常领取的时间为准,2小时内开箱的情况。)
C级售后保障:仅承担接到货24小时内的死亡鱼只,以到货时间为准,24小时内鱼如果出现死亡现象,由卖家承担损失。(注:是到货可出货的时间,不是接货时间,到货后如24小时不取货,死亡损失由买家承担)
B级售后保障:以到货时间为准,三日内(72小时),鱼出现死亡情况,由卖家承担损失。
A级售后保障:以到货时间为准,一周内(168小时),鱼出现死亡情况的,由卖家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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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销售级别的说明 +@]1!|@(  
销售A级:体态均衡,头正,嘴正,眼、鳃、胸鳍、腹鳍、臀鳍(可单可双不可不对称)、尾鳍均左右对称。腹部左右对称。蛋种鱼背部顺滑无突起和凹陷,鳞片没有残缺,尾部为自然4尾,没有折损,非樱尾。(尾部要求“土佐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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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B蛋种鱼背部不平整,有轻微鼓包或者凹陷;腹部稍有左右不对称;臀鳍其中一个不完整;鳞片有个别伤缺现象;尾部呈现自然三尾或樱尾;鱼鳍有可恢复性开裂现象;长尾鱼尾有轻微折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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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C级: 长短尾;无臀鳍;胸鳍大小不一;腹鳍大小不一;鱼鳍有折损(不包括文种鱼第一亲骨末梢弯折);大小眼(卖龙睛和蝶尾的商家尤为注意,不要在这里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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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D级:鱼鳍残缺(胸鳍、腹鳍、尾鳍、文鱼背鳍);鱼体鱼鳞有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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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E级:对所有组织器官形态不做承诺及保障,以收到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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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售后理赔运费问题
A级理赔卖家在出现网站判定的需要补偿理赔后,承纳所有运费损失,往来运费损失均由卖家承担。如重新补发货,运费由卖家承担。如买家须把货物发回给卖方,运费也由卖方承担。如需全额退款,需退全款包括往返运费,此中损失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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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理赔卖家在出现网站判定的需要补偿理赔后,承担所有运费的50%。也就是说买家要退货,卖家承担当初发货时的那部分运费损失。买家承担往回发货时的运费损失。运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需要重新补发货物给买家,那这个补发货物时产生的新的运费由买卖双方各占50%,以实际票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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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理赔:卖家在出现网站判定的需要补偿理赔后,卖家承担0%运费,买家承担100%运费。也就是说在全额退货退款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损失,全部由买家承担。卖家在当初发鱼是的运费及买家在退回商家手中的过程产生的运费,均有买家承担。商家退款时,会扣除掉当初发货时的运费,将余款退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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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买家到店自取的,自行协商,不在此范围规定之内,本条例只限定发货形式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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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贴规范
1、禁用表情顶帖
禁止商家使用单纯表情帖顶自己的销售贴,顶贴须有实质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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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用马甲顶贴
禁止使用马甲顶自己的销售贴。发现ip相同回复一律按马甲处理,同室、同单位、同ip者谨慎回复,不要捧了朋友却帮了倒忙,连累卖家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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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恶意评价
禁止商家在他人销售贴中恶评;旁敲侧击、指桑骂槐、贬损挖苦等行为,均视为不正当竞争手段,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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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攻击他人商品
禁止商家直接或使用马甲攻击他人正在销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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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发货和退换货
1、发货时间
凡在网站直接达成交易,或者通过网站展示商品,私下达成交易的,只要是本站备案商家,均需要遵守本站之规定。达成交易,买家付款后(以买家转账凭证和记录为准),如有承诺的,则按照承诺期间发货。如没有明确承诺的,要在15天之内发货,没有承诺和协商日期的,超过15天未发货的,需要商家在即日主动提出退款提议,买家若同意则按照商定期限内将货款全额退还买家,否则将按照严重违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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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商换货
买家将购买商品的款项交付给卖家后,商家因所售金鱼突发疾病、伤亡情况,无法履行发货约定时,需要及时与买家在第一时间进行沟通。经买家认可,卖家可以用同等价格质量、规格大小相等的鱼替换死伤鱼只,发给买家。但不能未经买家许可,单方换货,如有在买家未知情下更换所选定鱼只,就是有失诚信,则按照严重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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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商退款
在买家所定鱼只出现发货前的死伤情况,无法履行发货约定时。卖家需要在第一时间与买家沟通协商。买家不希望按照换货形式,而买家已经付款给卖家时,卖家需要及时将款项退还给买家。从买家给卖家转账账号日期算起,如超过7日依旧未退款给买家,则按照违反诚信规定,对卖家予以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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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货
如买家通过货运运输方式接收到手的金鱼,与买鱼时与商家发布的照片不符,不是自己指定的商品时,为货不对版。(买卖双方协商换货的不在此范围内)
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进行退货。除事先有运费约定外,此种退货的运输费用,由卖家单方承担。买家需要退回商品,卖家需要退赔货款及往返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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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为未在购买前看实物照片,仅靠约定描述品质的,需要有明确文字描述,并有记录。如遇到商家有明确承诺,而发货时未达到标准的,【不够商品级鱼基本标准认定:残缺眼睛;残缺鳃盖;残缺胸鳍;残缺背鳍(指非蛋种);残缺腹鳍;短尾鱼尾鳍有折损;】买家可以要求退货。退货邮费由卖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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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其他原因,双方协商退货的,运费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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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商品鱼认定,臀鳍不保单双,但不能一个没有。长尾鱼,鱼尾末梢可微折,短尾则不允许。
精品鱼认定,臀鳍可单可双,但不能有残和畸形。所有鳍尾均不能有折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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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处罚条例
1、扣除积分
一般性违规,表情贴、违规顶贴、参与纠纷事件等,扣除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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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分清零
屡次扣分,依旧违规不改的,将会清除积分。积分过少的积分减为负值。负值多少视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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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言1-15日
违反网站发贴管理条例的,尤其是搅扰网站和谐交流氛围的,均会得到禁言处罚。禁言期限由执行版主视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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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久禁言
凡严重违反网站相关规定的,均可能会受到永久禁言的处罚。对于商家,超过3次禁言的,第四次就是永久禁言。再次注册其他账号用户名,经查实后,继续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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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消备案
凡被禁言的商家,取消备案资格。
违反网站诚信建设制度和条例的,取消备案资格。
凡不配合网站解决纠纷的,取消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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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售
凡违反网站销售相关规定以及网站行为规范条例的商家,将受到禁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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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永久禁售
凡严重违反销售相关规定以及网站行为规范条例的商家,将受到永久禁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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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永久取消备案
违反网站销售规定,违反网站诚信平台原则,有确凿证据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网站和谐交流原则,对网站进行造谣、污蔑、诽谤。取消备案后,不按照网站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备案,而采用他人账号进行备案销售不同产品和相同产品的,都将永久取消备案资格,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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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黑名单
凡违规商家,一律上黑名单。包括被永久禁言、禁售、永久禁售、永久取消备案的商家。网站将在显著位置一年365天,天天展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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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挂黑胸牌
违规,则会挂牌,视不同情况,分为以下3类黑牌。
A、违规黑牌
因不遵守网站销售规范条例,而违规被取消备案的,均挂违规黑牌。
B、Js勋章黑牌
有确凿证据,对消费者进行欺诈;被取消备案后,不按照正常规定重新申请备案,而利用他人名称另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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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恶商黑牌
违反销售规定及违反网站相关规定,但拒绝接受网站处罚,拒绝与买家妥善解决纠纷问题,拒绝按照承诺进行理赔的,在取消其备案资格后,并挂“恶商”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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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被禁言超过3次的,取消其备案资格,禁止在兰寿网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行为。并上黑名单,同时头像下挂“恶商”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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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删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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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删贴申请。所有在兰寿网上的发言,均是个人自己的自我意愿的真实表达。也是在创造兰寿网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这就如同一个人的个人档案。所言、所行,均在世人面前展现。好也罢歹也罢,自己所做的事情,自己要承受,也要接受。如果有悔不该当初,最好就别有当初,自己的声誉,自己的信誉,都是自己在编写。网站不会为任何一个人造假和改变过去的纪录。
N"r ;d+LTL  
    所以借此机会重申一下。诸位好冲动的朋友,言行要小心谨慎一些,尤其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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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规定和行为准则与网站原有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准则为准。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兰寿网所有
该规则开始执行日期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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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b=z/  
2013年10月21日增补第二款第6条 W!X#:UM)  
2014年1月13日增补第二款第7条 1Rczf(,aT  
2014年3月17日修改第四款第2条中A级售后标准 5Q%#Z L/'  
2014年3月18日增加第四款中,销售需要注明 销售鱼级别和理赔级别。 qL'3MY.!  
2014年3月27日补充调整第六款发货日期约定。没有承诺和协商日期的,超过15天未发货的,需要商家在即日主动提出退款提议,买家若同意则按照商定期限内将货款全额退还买家,否则将按照严重违规予以处罚。 I?fE=2}9  
2014年11月27日增加第一款第七条,关于备案过期后的规定,备案以头像下勋章为准,有“备”字为正常备案,没有则为过期。过期期间禁止发布任何销售和隐含销售内容。 y.O? c &!  
2015年1月8日增补第三款第15条,禁止发布超短时间一口价或拍卖贴。 'R'>`?Nh  
2015年1月9日增补第三款第15条,竞拍及一口价时间不能超过规定时间。 PH7L#H^  
2015年7月13日增补第三款第16条,竞拍及一口价禁止发布非活体金鱼之产品规定。活体金鱼之外的产品一律发到器材专区。 wZC'B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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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提到的人: @lanshou.net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淡年华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3-05-23
顶顶
离线andrewjh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3-05-23
能否再加条,商家发布信息前面加上商家所在地 WV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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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在售] [上海] 3770K,价格1818, \Z20fh2  
|.O!zRm  
Hu8atlpo  
这个是我在电脑论坛发的二手配件的帖子标题
离线风风火火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3-05-23
好厉害
离线zerlee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05-23
必须要顶 希望兰寿网越办越好 这是我们鱼友共同的家!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05-23
很好,支持
离线53880lyh39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05-23
顶老大 好规定
离线天惑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05-23
支持啊,保障双方权益!
离线为鱼疯狂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05-23
支持
离线蓦然回首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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