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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感谢天版秉公处理暨龙宫传证据展示”贴激起的狐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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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byf0138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12-04
回 青岛乐鱼 的帖子
青岛乐鱼:习惯就好了,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2012-12-04 13:28)  G'{&*]Z\:  
&a'LOq+r'  
也是~~~不过你这个话人家可以说你诬蔑诽谤!
离线wanthome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12-04
kankan
离线tobyfu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12-04
路过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12-04
        各位鱼友们,和大家一样,我也痛恨奸商,相信寿网的领导们何尝不是。如果再这样对峙,便宜了那些偷着乐的JS们啊!
离线济南鱼友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12-04
各位鱼友;天版这些年来在处理寿网一些事还是非常公正的,在说私下买、卖金鱼在拿到寿网来公开处理这事更加难办,要相信天版,相信网站随着一些相关网规的完善,这些纠纷会解决的很好。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12-04
狐疑不代表道理,义愤不代表证据,若让奸商不能得逞,自己合规应是前提!
离线联想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12-04
路过看看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12-04
主要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发帖公开侮辱广众鱼友
离线franklu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12-04
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陪审团(员)制度。 所谓的合议庭其实都是扯! (服了寿网, TMD 屏蔽的关键字倒是不少!赶上’人民网‘了, 这还是个娱乐休闲网站吗?)就是法官一个人拍板儿定案说了算! 这就决定了此次争议那个 ’自绝于人民‘的人有空子钻。搞定一个人拍板儿定案, 就齐活啦! f?_UT}n  
STDT]3.  
可悲的是拍板儿的这个人是总版, 你说是谁不好, 偏偏是他’老人家‘。 天版出来看似是要秉持公道,维护寿网的制度规章, 一时兴起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是什么问题呢?! 那就是这个 ‘漏洞百出’, ‘破绽连连’, ‘八面透风’, ‘衣不遮体’的版规! 这不!咬着牙下了决心跳了出来, 结果后面给露了!给人看了笑话! WUQlAsme  
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历时几百年的时间建立起来的, 中国的法律体系号称 ‘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但是也道明 ‘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成绩来之不易’! l-Hp^|3Wq  
1 m)WM,L  
寿网的规矩花了多少时间建立就不提了吧! sx;7  
要在这个规矩的基础上去做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定, 难度之高,争议之大,挑战之强也不提了吧!   z\z mAus  
我说天版出这个头真是自己把自己放在火上烤啊! 悲壮!惨烈! 怕现在也还很无奈吧! I`?6>Z+%)  
Cv@ZzILyoK  
以我之见与其封堵打压,专行擅断; 不如循循善诱,倾听协调。电影 《一个都不能少》最后是没少, 但是寿网这么多用户还真的一个都不能少吗? 少数的害群之马是必须清除滴,靠寿网的规章制度来做这个工作不如依靠人民战争! 不是有那句话吗,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能让所有宵小鬼魅无所遁形。 怎么引导寿网的主流民意,加以利用并利于寿网的建设, 才是各位版主要做的功课啊! 那些玩文字游戏咬文嚼字, 让人难为情的事儿还是交给别人干吧!   a#iJXI  
F;Q8^C0e*c  
离线qiqixiaoye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12-04
楼上的说的不错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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