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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性质备案的利用他人照片备案问题重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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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9-27
各位鱼友大家好: L48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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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备案不论是个人还是商业性质的备案,均规定需要使用真实照片。 ZG8DIV\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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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网站诚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和努力。 V5>B])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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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次再次明确此项制度规定。 V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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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到有备案人员,使用非自己的照片备案,一律取消其备案资格,并上黑名单榜。 S g![L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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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的诚信问题,予以严厉打击! A]o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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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针对多人共同合作销售问题,借此机会也说明一下。 8wFJ4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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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多人合作销售,不论在不在一个地区,都需要进行“联合备案”,把相关人的各项备案资料统一备案到一起。 z$.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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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相互之间产生连带责任,其中有任何一人违规,均全部进行处理。 Cnh \%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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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作销售行为,不进行联合备案的话,一经发现,将严肃惩处,全部取消备案资格,全部禁止在兰寿网进行相关销售行为。 0GCEqQy8  
Aw.qK9I  
其IP相同者,均按照涉嫌马甲处理,永久禁言,并上黑名单。 `1fY)d^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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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需要的是诚信的基础,任何搞小动作,企图欺瞒网站和公众的,都是对网站诚信制度的挑战。 cR<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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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大鱼友和诚信商家的和谐进步发展,为了将网络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需要大家的支持! 7;w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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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感谢大家对兰寿网的大力支持! )Y{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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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销售及饲养环境,不是真实照片的,限3日内申报,截至2012年9月30日24时,未申报更新资料的,再查出后,加倍严处。 y}e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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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作销售的申报截至时间同上,不申报,查出的,均加倍严肃处理。 J}K$(;: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鱼随水影

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13-01-06
很好了。
离线美酒
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12-12-04
支持!
离线三石鱼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12-10-18
规范管理,惠及鱼民。
离线gongshuiban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12-10-15
已了解
离线阿q007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12-10-11
顶,支持协会
离线山水相依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12-10-11
支持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2-10-09
不知道需要考察的不   愿意跑腿   不知道领导肯用不   a(ZcmYzXU  
离线woaidiewei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2-10-09
看看
离线鱼随水影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2-10-07
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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