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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笠老翁:错了!认个错就行了!版主给你解释又怎么样!错了确实就是错了!别分前后! (2012-06-27 19:13) J( }2U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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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之雾:不拍卖就是犯错。这个做法 太牵强了, (2012-06-27 21:05) <5Vf3KoC&
玉带2:网站这个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建议网站可以站在商家和买家的角度考虑,综合考量。调整下发帖规则。非得把拍卖区和商家区绑架在一起,,接受的人有多少。看看拍卖区交易的结果就知道了,据我了解的结果是几乎没有。是否可以考虑商家在别的版块发帖数可以充抵在销售区发帖 .. (2012-06-27 21:50) =ZHN]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