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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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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玉带2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6-27
— 本帖被 冰晶玉洁 执行压帖操作(2012-06-29) —
我是4月份因违规发帖,被网站取消备案资格的,今天打开电脑,看见网站公布五月份的新规:自今天开始违规商家被授予违规图标。就奇怪了,五月的新规,怎么处罚到4月的违规商家啊????难道之前的违规商家,都必须给挂个小黑勋章啊,,,郁闷啊,,,,并非我个人看法,之前的违规商家,也都有这个想法,,,,,请斑竹给个说法啊。。。 RK|*y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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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海之灵子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6-27
看看
离线大傻瓜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6-27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帮你顶
离线青笠老翁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2-06-27
错了!认个错就行了!版主给你解释又怎么样!错了确实就是错了!别分前后!
离线累斗累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6-27
哈哈,坑爹这个词是谁造的呢,真给力啊
离线玉带2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6-27
回 青笠老翁 的帖子
青笠老翁:错了!认个错就行了!版主给你解释又怎么样!错了确实就是错了!别分前后! (2012-06-27 19:13) J( }2Ua_  
(z?HyxRT  
“别分前后”这个词,不好解释啊!??!   难道说一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人, 因为新法律条文改了,就该把他从牢里拉出来枪毙? q!K :N?  
离线qq366782117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6-27
看看看看
离线雪之雾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6-27
不拍卖就是犯错。这个做法 太牵强了,
离线玉带2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6-27
回 雪之雾 的帖子
雪之雾:不拍卖就是犯错。这个做法 太牵强了, (2012-06-27 21:05) <5Vf3K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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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这个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建议网站可以站在商家和买家的角度考虑,综合考量。调整下发帖规则。非得把拍卖区和商家区绑架在一起,,接受的人有多少。看看拍卖区交易的结果就知道了,据我了解的结果是几乎没有。是否可以考虑商家在别的版块发帖数可以充抵在销售区发帖数,都是可以考虑的。个人之言,不胜赐教! _ep&`K  
离线雪之雾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6-27
回 玉带2 的帖子
玉带2:网站这个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建议网站可以站在商家和买家的角度考虑,综合考量。调整下发帖规则。非得把拍卖区和商家区绑架在一起,,接受的人有多少。看看拍卖区交易的结果就知道了,据我了解的结果是几乎没有。是否可以考虑商家在别的版块发帖数可以充抵在销售区发帖 .. (2012-06-27 21:50) =ZHN]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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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违规,取消备案,请看寿网还有几个没有违规的,一个人违规,十个人违规是自身的问题如此众多的违规难道都是商家的问题吗,值得商榷思考,难道网站的规定就是真理吗?为了健全和发展此版块有其他的办法,这种强加的办法难道真的有利网站的发展吗?建议还是每年对备案的商家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只要是发不违反网规的销售贴和其他的帖子,就没有理由取消备案,网站有网站的规定和权力,那么商家也有自身的权力,自身的权力应该受到网站的保护,这样才能使寿网良性发展,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一家之言。 5I* 1CIO  
Tr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