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取消备案公告后,收到一些朋友的电话、短信、站内信。有些支持,有些求情,希望减免二次备案金额的。 0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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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一概回绝。 Sx|)GT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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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此,向大家致歉!有伤到朋友感情的,实在对不住! Pe<}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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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总版主,规矩不能从我这里坏了。 Wo[*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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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因为其它商家都在相互观望,看看谁有面儿,谁没面儿的。 f+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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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和大家说一声儿,遇到原则上的问题时,一律没面儿。 ~Vf+@_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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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朋友,就应该支持我,支持兰寿网的诚信平台发展建设。 "`''e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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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展了,大家才能发展。真当我是朋友,我想也会理解支持。 '.8E_Jd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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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郑重致谢!来日方长,日久见心! +>,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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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支持网站的,也不拿我当朋友的,我自是也无话可说。 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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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句话,名单上的名字,以及二次备案的费用,不能通融减免。 Hve'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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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管理者应该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原则问题,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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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得罪之处,诸位见谅!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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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短信求情的,恕我就不回了,我工作也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