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商家不断增加,新人发贴,有些会忽略规则,而造成一些本可以避免的处罚。
S)[`Bm ESZ6<!S 在此,重申一下,商家的发贴规则。
C`D5``4 3`&2- 备案商家正常发贴仅限于,诚信一口价区、商家销售、商家展示区,鱼友心语区。购买了规范商户销售区权限的可以发在规范商户销售专区。
1@H3!V4 ;&|ja]r 其它区域,都禁止备案商家发布贴子。
j+n1k^jC LmLV2f 以下内容的不在禁止范围内。
"YGs<)S 如果是以文字为主,图片为辅的经验交流贴,可以不受以上限制,发到其它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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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s`+ 凡兰寿网全国鱼友会入会会员的身为备案商家,如发布纯交流贴可以发布到个人所属的地区分会板块。但一定是纯交流贴,而非潜在销售贴。
Frt_X % YXH9Q@Gn 新备案的商家可以参考以下连接学习下
v!ULErs +gTnq")wnI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31784 +EcN[-~ =F
ZvtcCa C CX\"-C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190476 4ow)vS( aU2O5 z& !h2Zr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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