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2
  • 5391阅读
  • 44回复

关于“清风秀手”近期被网站处理一事公告说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虎纠甩歌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2-05-03
看完之后觉得天版表述能力很强,文采不错,可以考虑写金鱼爱情小说
离线小印星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2-05-03
回 jiongshen 的帖子
jiongshen:不管买家是不是之前欠尾款的那个人,卖家首先违反了网站规定在先。 ,'6GG+  
如果和买家存在经济纠纷,你只要你有之前的交易对话记录,证明买家欠钱不给,直接走法律途径好了~ (2012-05-03 17:05) {XCrjO|  
Z}C%%2Iz  
对这位姓懒的买主采用的这种方式我觉得很有必要,不用这种方法恐怕一分钱都别想要回,走法律你认为为了这点钱在公安会立案吗,估计都不够卖家的回来车费,卖家的鱼又不是捡来的,,我支持卖家的做法, aKy|$ {RC  
离线yzn-yh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2-05-03
瞧瞧
离线韩彦雷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2-05-03
貌似很严厉
离线勇婕同心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5-03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5-03
自有公道  
离线二十多年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5-03
看看。
离线ymyg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5-03
奉劝二位,做人要厚道!
离线原始森林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5-03
都是钱惹滴祸
离线水无至清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5-03
谢谢天版给清风澄清事实,实在是给网站给您添麻烦了 。还有两点再声明一下,一关于备案百色店是我叔辈兄弟戚国强所开与此次纠纷没有关系,他于今年年后去山东威海做生意所以把青岛原来的电话给换了。二杨志成先生先后四次在我处购买价值不菲的兰寿,鱼也是清风本人从福建几个要好兄弟处所选的顶尖货色,鱼照至今保存,未公开过。杨志成先生所说的第三次对其中的两尾鱼有偏见属捏造,因其接鱼后第一时间来电表示很快要买第四次。所以也产生了第四次买鱼的事情。望天版明查。最后为感谢兰寿网对清风这么多年的帮助,本人若以后再备案在网站做生意,一年内所出售的鱼款每一万元,将赞助网站五百。望天版到时提供网站帐号。 vuo'"^ =p0  
                                                                                                     清风秀手     2012 5 3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