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商家不断增加,新人发贴,有些会忽略规则,而造成一些本可以避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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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一下,商家的发贴规则。
0pe3L "v*8_El 备案商家正常发贴仅限于,诚信一口价区、商家销售、商家展示区,鱼友心语区。购买了规范商户销售区权限的可以发在规范商户销售专区。
3+7^uR$/I4 %Tn#- 其它区域,都禁止备案商家发布贴子。
IputF<p OvL\u{(<F 以下内容的不在禁止范围内。
XV>JD/K2 如果是以文字为主,图片为辅的经验交流贴,可以不受以上限制,发到其它所属区域。
qUF'{K ~89P[$6 凡兰寿网全国鱼友会入会会员的身为备案商家,如发布纯交流贴可以发布到个人所属的地区分会板块。但一定是纯交流贴,而非潜在销售贴。
+m\|e{G jZfx Jm 新备案的商家可以参考以下连接学习下
c2SC|s] Doze8pn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31784 &(rWw Oo6 =H7xD"'%R ZsP2>%"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190476 -#`c5y}P 92W&x' t/i5,le v"u^M-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