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商家不断增加,新人发贴,有些会忽略规则,而造成一些本可以避免的处罚。
Y[pGaiN: tw.%'oJ7 在此,重申一下,商家的发贴规则。
.!Z.1:YR K J~f ~2; 备案商家正常发贴仅限于,诚信一口价区、商家销售、商家展示区,鱼友心语区。购买了规范商户销售区权限的可以发在规范商户销售专区。
}]f)Fz <;acWT?( 其它区域,都禁止备案商家发布贴子。
K;YK[M1! dz7*a{ 以下内容的不在禁止范围内。
6v.*%E*P 如果是以文字为主,图片为辅的经验交流贴,可以不受以上限制,发到其它所属区域。
T$'Ja'9Kj =JEnK_@?K\ 凡兰寿网全国鱼友会入会会员的身为备案商家,如发布纯交流贴可以发布到个人所属的地区分会板块。但一定是纯交流贴,而非潜在销售贴。
&yYK%~}t[ AJq'~fC;I 新备案的商家可以参考以下连接学习下
(3_2h4O {)`5*sd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31784 ofN|%g / (?~F}u
v eyy&JjVs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19047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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