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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对于马甲的处理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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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1-10-11
切一刀,按规矩办坚决支持;一刀切就值得探讨了。人大制定的法律,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其解释生效后对其后所涉及行为生效,对之前的行为无溯及力,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还不断有i修正案出现。兰寿网规的解释权我理解在各层权力人,在此建议各层权力人先做有权解释,对其后行为再依生效解释处罚。这样我想大家更心服口服,在规范下良性循环。
离线折叠时空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1-10-11
为人要真诚, &I8,<(`  
讨厌马甲。 8fpaY{]  
支持“天山雪”的处理原则。 *&X.  
@;>TmLs  
离线冰晶玉洁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1-10-11
严重支持 按章循事
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 人生至愚是恶闻己过  
离线衡水老焦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1-10-11
支持且以身作则。
离线木南老马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1-10-11
没有规据,不成方圆,支持天版。
离线秃秃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1-10-11
用马甲卖鱼的是不是也要封号?
离线阴阳平衡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1-10-12
支持天版  做人就要光明磊落 行得正走的正 做人的标准
离线武汉汉江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1-10-12
这个必须支持,建议最好实名制注册,学学CSV黑背论坛,这样网上的吵骂贴会基本杜绝
离线白云飘过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1-10-13
支持啊,楼上汉江兄滴意见其实也挺好滴,嘿嘿
离线纱罩灯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1-10-13
引用第10楼注册说几句于2011-10-11 16:31发表的  : w+MdQ@'5  
切一刀,按规矩办坚决支持;一刀切就值得探讨了。人大制定的法律,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其解释生效后对其后所涉及行为生效,对之前的行为无溯及力,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还不断有i修正案出现。兰寿网规的解释权我理解在各层权力人,在此建议各层权力人先做有权解释,对其后行为再依生效解释处罚。这样我想大家更心服口服,在规范下良性循环。
"~[Rwh?  
5sE^MS1  
{c J6Lq&  
这位绝对有深度。 h)<R#xw  
如果第一时间处理脏口,矛盾就不至于激化。 p/:5 bvA  
我理解的有权解释就是申辩吧?从辛亥革命开始,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不就是为的这个吗。 S1+#qs {5a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都讲究个申辩权利。不然不就是非洲局部的霸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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