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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渔事件”处理的投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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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gjd520ll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57楼心在灵性漫步于2007-11-28 19:14发表的  :
最关键的是双方的责任还没有扯清楚,同样的鱼,不同的人过水有不同的效果。 ;Kxbg>U  
兰寿网就像媒人介绍两个人恋爱,对于双方的认知是等同的,不存在偏袒任何一方,两个年轻人结婚后离婚了,不能把离婚的责任追加到媒人的头上啊。 6/ g%\ka  
兰寿网认证的商家只是保证这个商家是真实存在的,就像一个企业要在工商局注册一样,但是在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你能说工商局有责任?
#m. AN  
呵呵!这话就更有意思了!
离线gjd520ll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59楼天山雪于2007-11-28 19:22发表的  :

非常欢迎你的反思! 2_pz3<,\  
.......
}5gr5g\OtP  
我可以理解!我的真实意思是让本站的斑竹们负起责任来!我不想到最后,该网是一个发布商业信息的网!我不讲诚信?因为我不是诚信会员!
离线gjd520ll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58楼易水寒于2007-11-28 19:20发表的  : 2V$9ei6  
我从一开始进这个网站对“认证商家”的理解就是---你付了钱 会收到鱼 不会是光发图片没有鱼的骗子 看来56楼和我的理解不一样 <xF?~7  
你付的钱和你买的鱼价值是否相当 兰寿网不可能负责 网站怎么可能知道每次交易的细节  *i?.y*g  
但是 你觉得买到了与价格不符合的鱼 可以到网站上来谴责 让JS以后没有生意 也可以向网站投诉JS (谴责或者投诉时提供证据是自己的义务)这个平台兰寿网是提供了的 lIq~~cv)  
对56楼的话表示反对 [表情]
Nmf#`+7gCI  
如果花钱买垃圾你愿意?你给钱,我给鱼,太简单了!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61楼gjd520ll于2007-11-28 19:30发表的  :
我可以理解!我的真实意思是让本站的斑竹们负起责任来!我不想到最后,该网是一个发布商业信息的网!我不讲诚信?因为我不是诚信会员!
EEg O  
好像你一直在说兰寿网不好哦,没有说到版主啊?版主们负起什么责任来?版主们都是义务打理网站工作,没有一份报酬,难道版主们还要赔钱给受损害的当事人?高峰上次被骗是不是兰寿网也要赔钱啊? <^'{ G  
网站发布销售信息对于鱼友我想是一件好事,很多鱼友还是在这里的商家买到称心如意的鱼了,如果没有很好销售,商家也不会来这里。 KqY>4tb  
不能因噎废食。
[ 此贴被心在灵性漫步在2007-11-28 19:42重新编辑 ]
离线江涛

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7-11-28
要看证据
离线gjd520ll
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63楼心在灵性漫步于2007-11-28 19:36发表的  :
好像你一直在说兰寿网不好哦,没有说到版主啊?版主们负起什么责任来?版主们都是义务打理网站工作,没有一份报酬,难道版主们还要赔钱给受损害的当事人?高峰上次被骗是不是兰寿网也要赔钱啊?
thR|h+B  
我给的只是建议,可能直接了些!你们好象把所有的事都牵到钱上!
离线易水寒
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62楼gjd520ll于2007-11-28 19:32发表的  :
如果花钱买垃圾你愿意?你给钱,我给鱼,太简单了!
` :B  
gXJ19zB+  
如果我花钱买了垃圾鱼 我会投诉 在网上对卖家进行揭发(带上证据) 但是我肯定不会怨天尤人去怪兰寿网 ----婚姻失败如果去怪媒人 也太可笑了吧
离线gjd520ll
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07-11-28
引用第66楼易水寒于2007-11-28 19:49发表的  :
如果我花钱买了垃圾鱼 我会投诉 在网上对卖家进行揭发(带上证据) 但是我肯定不会怨天尤人去怪兰寿网 ----婚姻失败如果去怪媒人 也太可笑了吧[表情]
N@du.d:  
呵呵!封嘴!看鱼去!
离线```
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07-11-28
越来越看不懂了
离线amigo
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07-11-28
晕人,路过,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