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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自由集市区发帖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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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6-12-02
各位广大商家大家好 @yYkti;4-  
=s6 opL)  
为促进大家交流,在规定了禁止自由集市区发布联系方式后,网站决定推出对商家发帖的鼓励政策。 N!}f}oF  
g_bLl)g<  
凡在自由集市区发布销售,当月(自然月)销售贴累计够200贴的,并且没有违规记录和投诉记录的。寿网奖励其规范销售区发帖资质1个月。 6gDN`e,@  
:ws<-Qy  
并在次月统计日后生效使用。 : A;RH  
* ;FdD{+  
2016年12月2日 @6.vKCSE  
本规定,试行期为3个月。 ]SEZaT  
sI2^Qp@O1  
严禁相同内容重发 $??I/6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椿与湫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6-12-02
好政策
离线solo2007shi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6-12-02
这个政策真不错,不过是针对商家的,对于普通会员而言能否: _ dg\\c  
1、发帖(非灌水)达到一定数量是不是也有奖励。 }2oc#0  
2、增加一些有奖问答之类的环节。 SWLo|)@[/  
3、推广网站到一些相近的领域,提供一些奖励。 /@5YW"1  
总之,大多数人都是无利不起早。 13f)&#, F  
个人建议,纯属瞎掰,希望网站越来越好,人气越来越旺。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6-12-02
支持
离线woaidiewei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12-02
顶起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12-02
好。
离线yy0628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12-02
离线yy0628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12-02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12-02
支持
离线吴记金鱼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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