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2
  • 6274阅读
  • 21回复

关于兰寿网备案新规定2009年6月29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6-29
兰寿网自推行备案制度以来,得到了大部分鱼友的支持和认可。 ..k8HFz>"  
= y(*?TZH  
为了将诚信制度进一步推行,我们将逐步的针对备案方式进行完善。 Q1{9>NI  
,`OQAJ)>  
现在把之前的备案制度稍加补充调整,如下: KX3A|  
@y'ZM  
fFoZ! H  
网站备案分为以下几种 m>F:dI  
QN?EI: q=  
1、个人爱好者备案 R#.H&#  
2、小规模养殖销售 RnU7|p{  
3、零售及批发商家 Ycx}FYTY  
4、渔场、水产养殖公司 @H3x51PT(m  
Ml;` *;  
以前的方式,备案标识是全部授予,商家也有备案标识。 >qOj^WO~  
今后改为单一授予制 [Y?Y@x"MZ  
1、备案的普通会员,爱好者,授予“备”字标识 B[6k [Vs  
2、小规模养殖及销售,只授予“小规模”标识字样,不再“标识”备字 Sv0?_3C  
3、商家,只授予“商”标识字样,不再标识“备”字 >M!LC  
4、渔场、水产养殖公司,只授予“场”标识,不再标识“备”字 i7v =o#  
^c >Bh[  
我们就可以直接的通过每个人的徽章标识来确认身份。现在的一大堆标识有些乱了。  UBj&T^j  
F u^j- Io  
RLL%l  
另外,从今天开始起,请申请“零售商批发商”以及“渔场及水产养殖公司”的朋友,除了按照规定外提交原有备案表格外,必须提交门店及渔场的真实照片作为备案及证明。 5~T+d1md  
NI.ROk1{+4  
我们会单独开辟一个区域,来把每个商家的介绍发布出来。里面要有和该备案人身份相符合的照片。 dLF*'JjY  
如果用虚假照片的,有人揭发,经核实后,将永久取消其在兰寿网的销售资格,取消其所有备案资质。并上黑名单。 5XzsqeG|  
I{WP:]"Yf  
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兰寿网的关注支持! L<3+D  
a j$& 9][  
你们的关注和批评,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x Gbq,~_r  
-*~ @?  
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找我沟通。 4[JF.O6}  
H?M:<q0|G  
K/*"U*9Kv  
之前备案的商家,没有提供照片的,请尽快将照片提交到info@lanshou.net 中,注明用户名。我们将统一更新。
9E8&~y  
2<p@G#(  
/':64#'  
J~om e7L  
E{ e  
以前备案中重复授予的标示,我们将逐步撤销掉。
[ 此贴被天山雪在2009-06-29 19:37重新编辑 ]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王晓阳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6-29
是啊 X[H.t$w5A  
bp}97ZQ  
现在下缀有些繁缛了
离线四一居士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6-29
一目了然
离线晨溪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6-29
领会中央精神
离线冰晶玉洁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6-29
非常清晰 支持
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 人生至愚是恶闻己过  
离线前世爱人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6-30
刚看到,顶上去,让更多的鱼友看到    
离线血龙寿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6-30
这个好啊  
离线渺小的鱼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6-30
一目了然,清晰!
离线sunxiaonan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6-30
一目了然,支持!顶!
离线清风蓝壽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06-30
支持   象我这样的就只剩下小规模一个标签了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