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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备案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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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12-11
— 本帖被 天山雪 执行加亮操作(2009-12-11) —
各位鱼友大家好: _qvzZ6  
Bhg,P.7  
自网站为了推进诚信制度的完善,采取了鱼友和商家分别备案制度,凡在兰寿网上有以下行为的,都需要进行备案,否则网站不予以支持其发布信息的要求。 u}eLf'^ZCe  
(g3@3.Kk)  
O*udVE>  
1、商家,在网站上发布销售信息,和非销售信息,但带有隐形销售行为。 BXa.XZ<n(  
@~C C$Y$  
2、渔场,在网上发布宣传信息,销售信息。 qc"PTv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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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玩家、小规模养殖或小规模销售、网店销售者,在兰寿网上发布销售性质和宣传性质内容。 Hh`HMa'q  
-fT}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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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以上行为,但是在网上发布QQ群号码的。 bEB9J-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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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 Q*HO)5  
"w{$d&+?ag  
以上的朋友们,请务必将个人资料填写准确后,发送到info@lanshou.net 邮箱。 7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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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个人爱好者备案外,其他形式的备案,请同时将个人照片1张,以及自家饲育环境或销售环境照片同时发送到 info@lanshou.net H?wf%0  
FE3uNfQs|  
在发送备案资料申请的同时,请将10元金币,或者10人民币转账到网站指定账户中。 K:b^@>XH  
9{CajtN  
我们将使用该费用,通过第三方的认证机构来核实备案申请人的信息资质的准确性。 Rh%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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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备案的朋友们予以支持,在发送邮件时,请在标题上注明自己兰寿网的用户名称,以便确认。 l0=VE#rFl  
~mC>G 4y$a  
请同时将照片发送,如果分别发送的话,请在发送照片的时候更要在标题上注明兰寿网的用户名,不然我们无法核对。 B_S))3   
~WKWx.ul  
感谢大家对网站的长期关注及支持! 1^tM%2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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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f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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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爱好者,为了能够支持网站的诚信建设,自愿备案的,不用提交个人照片及饲养环境照片 g"v6UZ\  
。同业者小规模相同,也可以在销售区发布销售转让信息。 aEn*vun  
但个人爱好者,将限制每年只有1到3次的自家鱼转让发帖,如果超过该数量,请升级备案等级。 gdkHaLL"  
-%TwtO<$']  
;jh.\a_\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123456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12-11
支持 拥护 遵守
离线学会放弃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12-11
做在板凳上顶
离线1123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12-11
坚决拥护 执行!!
离线拯救国粹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12-11
拥护,只有这样才能诚信交易
离线fyjtl1966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12-11
支持,
离线冰晶玉洁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12-12
进一步规范化
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 人生至愚是恶闻己过  
离线林一刀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12-13
是游戏就得有规则!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12-14
支持完善诚信交易备案,提醒老大别上当受骗了,身份证验证只需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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