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依稀记得与大苏打兄有阵子没见了。想必您是躬身事业,无暇上网,偶尔地登录,我们亦如“孔雀东南飞”般,相互阴差阳错地擦肩而过,一直没能碰头来着。虽然我且不知道您究竟都在忙碌些什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从头到尾,您都未抛弃“中国金鱼”这个伟大的圈子,并高瞻远瞩,义薄云天,真乃一条为数不多的好汉。这点,从您的“著作”中就尽显无疑了。不像我之荒疏,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常“嘴里淡出个鸟来”才往论坛表现一番,实在是鲁莽更加荒唐,所以也曾经得罪了不少同道中人。借此,鄙人再次抱歉一下,还望诸位仁义君子海涵。不过,现在区区有一事不明,即昨日我在“感悟”版块所发的《十二节日私房菜——“海糁汤”》为何被您今天转到了“娱乐”版?是区区违规了吗?为此我又重新阅读了“新”版规:“因饲养金鱼玩赏金鱼而想到的、感触到的,原创文章。写下你的感受,让更多的人与你一起享受与金鱼有关的喜怒哀乐。。。。”。没错,是我不对,所写文章内容与金鱼一点关系都无。然而区区却觉得自己今天可以同一众鱼友分享不才笔下的点点滴滴,皆是拜自玩赏、饲养金鱼以来能够潜心,尤其是正心诚意后,方才获得的“灵感”;因为金鱼不都美其名曰“水中精灵”乎?!又子曰:“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这每日里与金鱼为伴,观其灵动,想不好自为之都难!不过,这毕竟是强词夺理,有“偷梁换柱”之嫌。故而就烦劳大苏打兄把不才之所有不符版规的文章帖子全部转移到合适位置。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须自觉遵守,到哪儿都是一个“和谐社会”。不过,又倘若您是实在抽不开身,也可于百忙当中,哪怕挤出丁点时间,且亦在认同区区之“喜怒哀乐”并非“强词夺理”的情况下,轻抬贵手,仅将这一篇遣回原籍也行。当然了,这也只限于我们两个之间,不关乎别人如何;您说呢? OGDCC/
=)Aav!
手此奉复! X?2ub/N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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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且祝:春寒料峭 善自珍重 *,hg+?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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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敬上2.18 B)q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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