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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备案商家,个人头像必须用自己的真实照片的新规定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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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30
各位在兰寿网上备案为网店、小规模、商家、渔场的朋友们,大家好: 3pl/k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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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将网站推行的诚信制度予以落实,也为了让购买商品的鱼友们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3&^4%S{/  
0,1:l3iu1M  
网站于近日推出新的针对备案商家的头像规定。 N.vt5WP  
M,7A|?O  
凡在中国兰寿网网上注册为以下类型备案的会员,都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备案一寸免冠照作为自己的头像。 y-w=4_W  
XCc /\  
1、网店 K[!OfP  
2、小规模养殖及销售 $!)Sgb  
3、商家实体店 O0`sg90,C  
4、鱼场 rlEEf/m:  
o{f|==<t3#  
请大家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个人头像更换。 ;}"_hLX  
头像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修饰及增加联系方式及logo商标或其他文字。 [p^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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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之前备案的商家网站将给您两周的时间来进行更换。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依旧没有将个人头像更换的。 MF)Xc\}0p  
网站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备案,并取消其备案资格,禁止再在兰寿网上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 UE3(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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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r k  
规范网站,推进诚信制度,需要大家,需要你我他的支持! rJ|Q%utYz  
DN3#W w2[r  
请您为了诚信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兰寿网的发展,需要您的支持! (Z;;v|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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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sy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兰寿网的厚爱! #;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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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 FR&4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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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离线艾文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7-30
sofa
离线longxin123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7-30
支持寿网的规定!
离线妙梵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2-07-30
好,遵照执行
离线支传峰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7-30
支持
离线天山雪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7-30
另外,如果个别商家真的不会处理自己的头像问题。 Bo%M-Gmu  
e@]cI/j  
可以直接找我,把照片发给我,我来帮您处理。 oE)c8rE  
m OmT]X  
注意,是真的自己搞不定的话,再来找我哈,不然我忙不过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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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济南鱼友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7-30
开始露脸了
离线sljm1962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7-30
支持
离线轨迹搁浅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7-30
明白了···
离线喜水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7-30
支持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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