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兰寿网上备案为网店、小规模、商家、渔场的朋友们,大家好: 3pl/kT.\
hOx'uO`x(
为了更好的将网站推行的诚信制度予以落实,也为了让购买商品的鱼友们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3&^4%S{/
0,1:l3iu1M
网站于近日推出新的针对备案商家的头像规定。 N.vt5WP
M,7A|?O
凡在中国兰寿网网上注册为以下类型备案的会员,都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备案一寸免冠照作为自己的头像。 y-w=4_W
XCc/\
1、网店
K[!OfP
2、小规模养殖及销售 $!)Sgb
3、商家实体店 O0`sg90,C
4、鱼场 rlEEf/m:
o{f|==<t3#
请大家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个人头像更换。 ;}"_hLX
头像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修饰及增加联系方式及logo商标或其他文字。 [p^N].K$
61L
vT"
该规定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之前备案的商家网站将给您两周的时间来进行更换。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依旧没有将个人头像更换的。 MF)Xc\}0p
网站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备案,并取消其备案资格,禁止再在兰寿网上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 UE3(L
^
# -e
7=(rk
规范网站,推进诚信制度,需要大家,需要你我他的支持! rJ|Q%utYz
DN3#W w2[r
请您为了诚信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兰寿网的发展,需要您的支持! (Z;;v|F.i=
<5X?6*Qvr
r~&"D#)sy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兰寿网的厚爱! #; CC"
;jS2bc:8a
2012年7月30日 FR&4i" +
>77N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