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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寿网处理买卖纠纷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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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赤血盐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7-11-28
兰寿网是全国广大金鱼爱好者交流的平台,但最近风波不断,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实在影响心情。对于处理这些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看法。 },=0]tvZG#  
兰寿网提供一个销售平台主旨是为了鱼友方便,但网站几乎所有的争斗都来源与此,不论是商家和鱼友,渔场和鱼友还是鱼友和鱼友之间,往往都是因为交易产生矛盾,而且经常还有人有意把事情扩大化。鉴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兰寿网定下一个死规矩:买卖交易双方产生任何问题都不能在兰寿网发帖探讨。无论是喊冤的还是叫好的,都应该交易双方私下交流,不要假借为鱼友着想的名义为自己赢得舆论支持。 uv,_?x\'  
兰寿网应该明确强调:网站只提供交易信息平台,不负责任何仲裁(包括舆论)。任何买卖双方的任何有关交易的沟通只能通过站内短信或者其他通讯方式。有关任何交易的细节和结果的帖子出来一个锁一个,或直接删除。我想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在这儿为了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搅合了。 /K WR08ftp  
兰寿网有今天的局面希望所有参与者都珍惜一些,不要动不动就兴风作浪,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和斗争。还是那句话,金鱼再好只是个玩儿,不是输房子赢地,玩儿就玩儿个其乐融融,别玩儿的愁眉苦脸,那就是给自己找累了。 i47xF7y\  
纯属个人看法,仅供大家参考。
离线赏玩把弄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7-11-30
引用第0楼赤血盐于2007-11-28 20:14发表的 关于兰寿网处理买卖纠纷的建议 : uM8YY[b  
兰寿网是全国广大金鱼爱好者交流的平台,但最近风波不断,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实在影响心情。对于处理这些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看法。 By t{3$  
兰寿网提供一个销售平台主旨是为了鱼友方便,但网站几乎所有的争斗都来源与此,不论是商家和鱼友,渔场和鱼友还是鱼友和鱼友之间,往往都是因为交易产生矛盾,而且经常还有人有意把事情扩大化。鉴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兰寿网定下一个死规矩:买卖交易双方产生任何问题都不能在兰寿网发帖探讨。无论是喊冤的还是叫好的,都应该交易双方私下交流,不要假借为鱼友着想的名义为自己赢得舆论支持。 bBQ1 ~ R  
兰寿网应该明确强调:网站只提供交易信息平台,不负责任何仲裁(包括舆论)。任何买卖双方的任何有关交易的沟通只能通过站内短信或者其他通讯方式。有关任何交易的细节和结果的帖子出来一个锁一个,或直接删除。我想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在这儿为了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搅合了。 }Om+,!_d  
兰寿网有今天的局面希望所有参与者都珍惜一些,不要动不动就兴风作浪,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和斗争。还是那句话,金鱼再好只是个玩儿,不是输房子赢地,玩儿就玩儿个其乐融融,别玩儿的愁眉苦脸,那就是给自己找累了。 rmCrP(  
纯属个人看法,仅供大家参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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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你的意见:只提供信息平台网站不收费最好不参与后期纠纷,但是如果你对最近纠纷的帖子都仔细看了,尤其是天版的回复,不难看出兰寿网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兼鱼友交流和买卖中介于一体的网站.显然上述有些意见不符合网站的总的发展方向了。咱们还是为网站如何处理买卖的后期问题出出主意吧。 2EubMG  
纯属个人看法,说错莫怪!!!!!!!!!!!!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11-30
      有两个人以上的地方就会有矛盾,这很正常。但如何避免矛盾,化解矛盾而不使其激化是所有人都应该注意的。多一些交流、理解,少一些冲动、过激是大多数鱼友能做到的。但对个别害群之马,和故意挑拨是非的人是应该适度曝光的,应该相信广大鱼友的智慧和判断能力。但不应有过激的言行,特别是在不知道全部真相的时候。 T4`.rnzyRb  
    纯属个人意见。
离线浙江高峰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11-30
引用第21楼三台水于2007-11-29 23:11发表的  : _f%Wk>A4  
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
h_4o4#  
不用,不是有消协吗?消协不行还有法院呢!!!!
离线三台水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11-29
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
离线易水寒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11-29
引用第17楼baozi于2007-11-29 14:44发表的  :
这个也太极端了。我觉得兰寿网站方是要有个免责的声明是对的。但是任何细节的帖子都不让出,那这个网站上的商家信誉还有什么价值呢?最后信誉好的商家体现不出优越,不良的商家倒高兴了。 I{AteL  
网站规定不是也禁止发布虚假信息吗?如果都没人投诉了,还有什么虚假不虚假的?
Zso&.IATng  
g nJe!E  
赞成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11-29
擦亮眼睛,管好钱包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11-29
这么做是对买家和卖家还有网站都不是很好的做法 L {(\k$>'  
算了 U;o[>{L   
不说了,反正我以后坚决不参加邮购了 b}4k-hZL  
而且偶是新来的,没资格说什么 4$J:A~2H]  
以后保持沉默了哦 R?!xO-^t  
呵呵
离线baozi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11-29
引用第0楼赤血盐于2007-11-28 20:14发表的 关于兰寿网处理买卖纠纷的建议 : ?T-6|vZA  
兰寿网应该明确强调:网站只提供交易信息平台,不负责任何仲裁(包括舆论)。任何买卖双方的任何有关交易的沟通只能通过站内短信或者其他通讯方式。有关任何交易的细节和结果的帖子出来一个锁一个,或直接删除。我想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在这儿为了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搅合了。。[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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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太极端了。我觉得兰寿网站方是要有个免责的声明是对的。但是任何细节的帖子都不让出,那这个网站上的商家信誉还有什么价值呢?最后信誉好的商家体现不出优越,不良的商家倒高兴了。 :"? boA#L  
网站规定不是也禁止发布虚假信息吗?如果都没人投诉了,还有什么虚假不虚假的?
离线三台水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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