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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维权和投诉的再次重申
天山雪发表于 2012-11-28 13:07
近日,个别商家的纠纷事件引发众鱼友关注,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希望网站对不良商家予以制裁和警告。
为此,我在这里简单的再说一下。

首先,维护消费者利益,是正当的,也是应该的,是网站希望看到的,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需要有维权意识,而且也是有责任和义务揭发检举不良商家的不良行径的。

只有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鱼友越来越多,不论是经营者、生产者才会对自身更好的进行约束,才会促进市场的规范和产业的发展。

所以,网站是支持受到不良商家欺骗的鱼友们站出来的。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规则的,投诉和维权,至少基本的举证是要有的,不是简单的说一句“谁谁谁卖我的鱼是欺诈行为,谁谁谁是奸商”这类话就可以算是维权和投诉了。

最基本的是要讲事实摆证据,证据确凿,那奸商自然是在劫难逃,任何狡辩和躲避都是不能逃脱制裁的。

虽然网站不是公检法机构,但是网站也是有诚信制度和网站规则的,至少我们可以在兰寿网上对其进行制裁,禁止这样的人在兰寿网上继续欺骗消费者,禁止他们影响网站诚信制度的建设完善,禁止他们在这里祸害金鱼市场的繁荣发展。。。。。。。

所以,在这里和大家,尤其是广大新手们郑重重申一下。

学会维权,学会保留证据,诚信建设靠的是大家齐心协力才有可能向前推进,才有可能进一步完善。

在这里敬请广大鱼友,在进行网购之前,一定要学习好金鱼鉴赏的知识,一定要学习如何保护自己,一定要选择口碑好信誉佳的商家。

同时,我也在这里感谢大家能够与网站一起共同促进网站的诚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参考学习的帖子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248174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19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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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楼:有理有据才是硬道理
202楼:在本平台看到的商家但是是双方微信上买的鱼遇到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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