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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转让”的一点小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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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1-11
     “个人转让”,这里特指寿网上个人转让版块。一直都想说,但是到此贴之前都憋着没说。我知道我要说出来,一定会有相当多的一批鱼友不赞成,我也知道我下面这观点略微有点偏颇,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怎么着也得表达一下。那我就直言不讳了啊! Cf {F"o  
      个人转让区版块中,我印象最深的有这么四位鱼友的四件事: ^Q6J$"Tj  
      一是一个叫“一泽”的鱼友转过一条原装日寿,好像是明码4000元。 !`DRJ)h  
      二是一个叫“成都天涯”的版主转过几个东海渔场的狮子还是鎏金,我忘记了,还是议价转的。 Ey6R/M)?:y  
      三是安徽那位“solazycat”鱼友转让他繁殖的各个品种。 _Nx /<isdL  
      四是福州那个叫“原子”的转让了几次永杰寿,此人好像不玩金鱼了。 9!FX *}dC  
      前面两位就不多说了。重点讲一下后面的安徽的solazycat与福州的“原子”小哥这两种情况。 qQ@| Cj  
      先说前者,solazycat兄是寿网上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位鱼友,虽不曾相识也没有过多交流,他常在我帖子里留言,我与之也有过浅显交流,应该是位养鱼经验比较丰富的鱼友。像他这种情况,我认为每年做做个人转让,无可厚非。他成规模,繁殖的也多,开销大,送的送不了,转让一部分,分担一下自己的压力,顺便赚点饲料钱,合情合理!毕竟,以鱼养鱼嘛,这个应该是人人都理解的。 A1WUK=P  
     后者福州的“原子”小哥,那就大相径庭了!此人弄点永杰寿,倒手就转,别人说他几句品相的问题,他开口就骂人,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此人与“永杰”,与“九亭”大有瓜葛一样。其言行不得鱼友之心。当初我也是言词刻薄,与之交锋几句,现在都后悔。我那今生今世永不玩永杰金鱼的誓言,就是打那儿开始的。这都是题外话! jc^QWK*q  
     我认为类似于“原子”小哥的这种情况,大可以不用转了。平心而论,本就是你玩腻了的,玩剩下要淘汰的鱼,你再转手给别人,虽说道理上的确没错,但是我总觉着感情上不是味道。我总觉得二手鱼跟二手家具不是两码事,这中间还是牵扯我们鱼友因共同爱好所凝结的感情的。都是我辈鱼友,既然称之为一个“友”字,大大方方的送给人家,岂不是一件美事?再者说,转个鱼能挣几个钱?但是就是这几个钱,淡漠了我辈鱼友之间的距离。不能否认,现实中的确存在很多这种互相赠鱼的美谈,尤其是每一个鱼友会,应该是比较频繁的。但是,我认为将这种现实中的美谈发扬光大到兰寿网上,让全国鱼友,未曾谋面的鱼友都能感受到这种美谈,那才是真正的叫做以金鱼为纽带的“鱼友”。我总认为,卖鱼是正常的也是必需的,但那本该是“鱼商”的职业,我辈鱼友不应该参合其中,更不该为着转让几尾金鱼而讨价还价,甚至还议价。 dG\ wW@}J  
      我这么说,那有人就会这么想了:别说的你房蜂跟道德品质多麽高尚似的,你难道就没卖过鱼?说说我个人的经历,我转过鱼。应该是去年还是前年我忘记了,反正是个冬季。我转让过一对儿红虎头,是定慧寺一位王哥鱼友接手的,价格是当时原价的三分之二吧。我记得当时我是心存感激的,毕竟人家接手买下自己淘汰的鱼。事后,我这心里的感受,由感激转而变成了后悔,我为什么要卖他呢,怎么能收人家的钱呢!明明是我不想玩了的金鱼,为什么不直接送给他呢!我觉得我当时“卖”鱼,就是受了“个人转让区”的诸位转鱼帖子的影响。这事儿一直搁在心里,特不是滋味,居然有种莫名的羞耻感。再后来,我淘汰从城北渔公渔婆秦哥那弄来的两条鹅头红的时候,我想到了王哥。于是电话约来送他养着,也算是弥补了我这一个小遗憾。 Ndmt$(b  
     要说这钱的诱惑,的确也大!不说多了,三百块钱也是能下一顿不错的馆子了,更重要的,人人心里都是有这么个想法,这鱼是当时我花钱买的,我也不认识他,凭什么就送人!不说那些平价甚至再加价转出去的鱼友的那些个所谓合理的想法,但凭以低于原价的价格转让的鱼友,就足可用此来安慰自己了----我这已经比原价还低了,已经够讲鱼友感情了!其实,我认为有这类想法的鱼友还可以往深里边再想想:都是我辈鱼友,都是玩鱼的,也都是玩得起鱼的,以金鱼知名,送了。心里多舒坦!人家心里多舒坦!将心比心,还是送的好啊! nm'l}/Ug  
     行了,我的观点阐述完了,今天就说这么多,我要办点事了!谢谢! Q$jEmmm%V[  
   Hbm 4oYN  
[attachment=1632555] bJ^JK  
上个图,贴我以前的一对儿虎头,老看字儿,乏味!
n3^(y"q  
离线养寿者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4-11-11
沙发!
离线sky-fish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4-11-11
顶一个
离线haipiao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4-11-11
那兄弟 我能找你要你不养的鱼或者玩腻的么?
离线晨曦66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4-11-11
看看
离线1914667699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4-11-11
看看
离线子期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4-11-11
点不着,你被点名了喂~ yH('Vl  
-] wEk%j  
有点不同意见与小房同志商榷,我个人觉得个人转让这个板块设置得非常有意义。 U4 *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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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那些“养而优则卖”的玩家可以试水下做准商家的感受,如果尝试成功则可以下定决心正式申请做商家。如果明明是高价买来的鱼,费劲巴拉养了好久又搭精力又搭鱼粮的低价转让也无人问津,就暂缓申请做商家吧,这条路不适合你。 uZ8-?  
xc*a(v0  
2、你仅顾及到了转让方的“为心无愧”“造福鱼友”所谓“利人利己”的心里感受,却没有照顾到“无功不受禄”被转让方的想法,因为人情债不好欠的嘛,谁好意思平白无故接受别人的东西呢。另外,如果大家都“无偿转让”,可能有些人会“趁火打劫”把这些免费转让的鱼都聚拢来再高价卖出去,岂不是“无本万利”?何况,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也不容易被珍惜。 &]YyV.  
frUs'j/bZ  
3、朋友之间的这种“无偿转让”一直都存在的,如果要想送人直接发个送鱼的帖子就行了,也犯不着去个人转让那里发帖子。前一阵子在心情感悟有位渔场主发了个帖子吐槽鱼友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些鱼友养鱼是得不到家人的大力支持的,如果看到心仪的金鱼又一时半会说服不了“河东狮”给予支持,拿几条自己喜爱的金鱼转让换取“买鱼钱”也未尝不可啊。 ~~Bks{"BS  
%16Lo<DPm  
4、有位朋友说过,他不喜欢“雷锋现象”,当时我很诧异,问他为啥。这个朋友说了一句话,很令人深思:你可以选择做雷锋,大家都会敬佩,但是却不能从道德角度强迫大家一起做雷锋,这就有点“道德绑架”的意味了。我思考很久,无言以对。 I?Iz5e-  
=/K)hI!u  
5、你这篇帖子鼓励鱼友之间互通有无,免费转让金鱼的想法,还是很让人敬佩的。认真拜读,受益良多。PS:再一次深切的感受到,在兰寿网得罪谁也不能轻易得罪小房同志,那绝对是“君子记仇,十年不忘”啊~
离线老湖钓叟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4-11-11
老蜂好样的,最好请天山给你开个新栏目,每日一题。
离线惜远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4-11-11
又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离线姜锡焘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4-11-11
认真读了!你说送人,问题来了,怎么送?送给谁?毕竟免费的东西谁懂想要!再者接受者不珍惜,倒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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