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兰寿网上备案为网店、小规模、商家、渔场的朋友们,大家好: *%;6P5n%
?NQD#
为了更好的将网站推行的诚信制度予以落实,也为了让购买商品的鱼友们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HYN$>
hl=oiUf[s
网站于近日推出新的针对备案商家的头像规定。 CdE2w?1
`;R|V
凡在中国兰寿网网上注册为以下类型备案的会员,都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备案一寸免冠照作为自己的头像。 >I{4
1i ?gvzrq
1、网店 PsacXZNs\N
2、小规模养殖及销售 Z8N@e<!*~8
3、商家实体店 9(V=Ubj
4、鱼场 +
?[ ACZF
_Jt_2o%G
请大家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将个人头像更换。 iLc)"L-i
头像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修饰及增加联系方式及logo商标或其他文字。 (v9!g#
RRK^~JQI.2
该规定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之前备案的商家网站将给您两周的时间来进行更换。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依旧没有将个人头像更换的。 q=(M!9cE
网站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备案,并取消其备案资格,禁止再在兰寿网上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 u66TrYS tG
`\4 RFr$
fq)Ohb
规范网站,推进诚信制度,需要大家,需要你我他的支持! 7R%
PVgS4x
^'
edE5
请您为了诚信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兰寿网的发展,需要您的支持! Q%_!xQP`
4+Li)A:4.
[J[ysW})W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兰寿网的厚爱! AIIBd
eP-R""uPw
2012年7月30日 &z{dr~
rF
<i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