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份取消商家销售资格名单公告
vWi.[] } .H Fm'p 为了网站发展及力推诚信制度的建设完善,对于在兰寿网有销售行为的商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制度。
[gh[F pg}+lYGP 未按照规定销售的商家,会予以取消其备案和销售资质的处罚。
:n>ccZeMv :UDn^(# 对于未永久取消备案的商家,网站赋予了他们再次申请备案的权利,只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几个等级的费用。
E%\7Uo- e(; `9T 对于一些没有时间精力,和不愿意在诚信一口价区域发销售的商家,网站有收费销售版块,只要是正常的备案商家都可以自行选择其发帖区域。
fov=Yd! |RAQ% VXm 在规范商户销售区发销售帖,一可以免发帖时扣除的兰寿币,二可以不必在规定的诚信一口价内发销售贴,三可以享受回帖中禁止恶意评价的骚扰,四可以支持网站的发展建设
_`X#c-J O*J_+6 。而每日发帖的赞助费用为4元人民币。
\abAPo w^'?4M! Vyt~OTI\ 网站发展靠大家的力量。对于那些仅知道索取,不知道贡献的商家,网站是不欢迎的。这样的人不仅有违兰寿网的发展宗旨,也有违于金鱼行业的发展宗旨。
nc\C4g yhtvr5z1 还是简单的一句话,违背承诺就是不诚信,不要再和我矫情什么忘了发贴什么的理由。
'Elj"Iiu 想说的可以参考之前的发帖
$uFh$f http://www.lanshou.net/read.php?tid=224367 .KU SNrs' B/sBYVU `J=1&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