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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违法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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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天山雪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10-25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自然法则,将不同的鱼种进行杂交,还要把有背鳍的鱼变成没有背鳍,严重干预了大自然的生态规律。而且还不思悔改,顽固坚持的要把自己的审美强加自己的改良品种之上。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传统金鱼审美法则,利用自己的各种渠道手段,参与中国金鱼相关标准的改良和制定活动。导致在金鱼圈中出现不少敌对声音。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职场法则,荒废本职工作,而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金鱼之上。导致本职事业一事无成,导致自己在单位成为蛀虫。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居家生活法则,将所有个人收入的5%用于日常生活维系,而将95%的用在不正当的玩鱼上,严重的影响了家庭生活的质量。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鱼场经营法则,郊区租地养鱼,8年平均每年投入十余万,仅仅为了品种培育,而不做经营销售。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忠孝法则,将岳父岳母接至北京,名义是尽孝享受天伦之乐,实则让他们帮我辛苦养鱼,起早贪黑,还时有因为养鱼手法分歧产生小小争执。未尽一丝半子之孝。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法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却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金鱼上,而至今未延子嗣。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家庭亲情法则,自从玩上鱼,搞上网站之后,全部业余的时间都用在相关事情上。从未带老爸老爸妈带老婆到商场购过物,从未带他们到郊外出游,更别提到各种旅游胜地让他们游玩散心了。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正常的网站经营法则,兰寿网持续亏损8年,而我却至今都没有能够深刻的认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性进而将网站关闭。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正常的劳务酬劳法则,虽然金鱼相关文章的稿酬低的可怜,我却笔耕不辍,在各个杂志撰写刊登金鱼品种的介绍、金鱼的养殖技巧、金鱼的文化宣扬。。。。。。。,导致自己拥有的时间白白损失,而不能够得到更合理的稿酬回报。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官民各司其职的法则,金鱼博物馆的筹建本应是官方政府行为,而我却要自不量力的迎难而上,做着不切实际的“黄粱美梦”,梦想有朝一日搞出一个真正的能够代表中国的金鱼博物馆。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付出与赢收法则,只要有促进金鱼发展的活动、会议、赛事,我都会尽可能的积极参与,从不计较得失,花费时间精力在所不惜。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主次从属关系法则,违反了事物自生自灭的自然法则,在金鱼产业发展进程轨迹中,妄自不遗余力的想做一些蚂蚁撼树之举,实属自不量力。



我违法了
我违反了“顺应民意”的法则,在兰寿网上庇护所有没有营业执照的金鱼从业者,给他们提供平台,给他们提供信息,促进金鱼的商品流通。致使出现了众多偷税漏税的现象发生。



我违法了
我没有用强硬的手段,让所有兰寿网的商家都明码销售。



使用兰寿网的签名功能,展示自己的产品和联系信息,方便直接。在任何一个自己的发言后,都可以看到。点击下面连接看详情。联系电话:xxxxxx 微信:xxxxxx QQ:xxxxxx
www.lanshou.cn/read.php?tid=359030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3-10-25
你没有违法,你只是矫情了!
离线王玮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3-10-25
违法这么多项,枪毙六分钟。
离线大砖头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3-10-25
其他都没啥,赶紧延续香火,这是家里的头等大事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10-25
没有一儿半女可不行呀,将来老了就没人给你的小鱼儿换水了
至于只繁育不销售的做法不可取,可将一部分的精力和一部分的鱼池放在稳定品种的销售中,以鱼养鱼这样才能走得更远呀,望采纳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0-25
您是个极有担当的人
离线無間乃間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0-25
每个时代,每个行业,都需要有这样的人物去推动历史的进步!只想说一声:天版,辛苦了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0-25
真羡慕,我多想这样违法啊。
另外,建议销售区设明码和议价两个版块。
离线370702576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10-25
好吧,继续
离线地海风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10-25
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
这个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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